衛生福利部前於8月17日有條件核准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OVID-19候選疫苗第一期臨床試驗計畫,該公司於(19)日補齊前述函文要求之技術性資料,經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。

 

 

之前於8月16日召開之國光公司「新冠肺炎(COVID-19)疫苗臨床試驗審查專家會議」中,與會專家建議有條件核准該第一期臨床試驗計畫,即要求該公司須補齊部分技術性資料,19日國光公司補齊資料後,醫藥品查驗中心立即啟動資料之審閱評估,於當天報告完成後通知食藥署,經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,可實際施打於受試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