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華族年長病人上門來求診,身體出現的狀況原本與皮膚扯不上任何關係。但是看診過程中我發現她的鼻子上出現色素性病變(pigmented lesion),經問起,她才說自己早在一兩年前已經發現這顆「痣」,最近開始出現輕微抓到就出血的現象。

 

因為並不覺得痛,也沒有任何症狀,所以她不以為意。她一聽我說這有可能是皮膚癌,著實嚇壞了。活體組織檢驗證實了我的疑慮,她也隨即接受了一切必要的治療。

 

 

人們往往誤以為只有白種人才會患上皮膚癌,但其實本地人也無法倖免,皮膚癌甚至是新加坡十大常見癌症之一。新加坡癌症註冊局2015年發表的報告書顯示,自2011年至2015年間,皮膚癌是男性第六大常見癌症,女性第七大常見癌症。

 

非黑素瘤皮膚癌與黑色素瘤皮膚癌

 

皮膚癌一般上可分為「非黑素瘤皮膚癌」(non-melanoma skin cancers,簡稱NMSC)和「黑色素瘤皮膚癌」。前者由基底細胞癌(basal cell carcinoma)和鱗狀細胞癌(squamous cell carcinoma)構成。

 

後者則較可能致命,風險因素包括家族病史以及身上痣多或痣呈異狀。值得慶幸的是,本地的皮膚癌病例較為普遍的是「非黑素瘤皮膚癌」。

 

皮膚癌的外在顯現狀態各有不同。如果皮膚上出現異常的斑點、腫塊或突出物,就得小心了。皮膚癌有些時候沒有明顯症狀,有些時候則會感覺疼痛、痕癢、出血,甚至出現難以癒合的傷口。如果身體的某個單一部位出現對治療毫無反應的紅疹,或者一顆變形變色的痣,那也很可能是皮膚癌。

 

新加坡最常見的皮膚癌類型是「基底細胞癌」。這種類型的皮膚癌發生在亞洲人身上,大多會形成色素性病變。由於這類型皮膚癌可能長時間不痛不癢地存在,患者一般上不容易察覺,或者不以為意,只有在它逐漸變大或開始潰爛出血時才求醫。

 

鱗狀細胞癌是第二大常見皮膚癌,則是增長迅速,在皮上形成粗硬結節或硬塊,會感覺疼痛,也會潰爛或出血,或者形成一個無法癒合的傷口。這類型皮膚癌要比基底細胞癌嚴重得多。

 

至於黑色素瘤皮膚癌,往往先是由痣開始變形,例如,變得不對稱,邊線參差不齊,呈現多種不同顏色,面積擴大至超越6毫米;或新冒出的痣開始感覺疼痛、痕癢、出血,變厚,形狀不規則。這類癌性痣可能出現在身體的任何部位,包括手掌腳掌。

 

醫生遇上皮膚癌疑似病例,會先安排病人接受皮膚活體組織檢驗以確診,再根據檢驗結果做進一步檢查。